专利摘要:
本發明的電動馬達係具備有定子、與在該定子間相隔既定間隔配設的轉子,屬於精度管理容易、可變更磁通量、不易因製品變動而造成影響。配置於定子40之半徑方向內邊或外邊的轉子41,係由:沿該轉子41旋轉軸線的位置呈一定之固定轉子42、以及能相對於該固定轉子42進行靠近/遠離且可在沿上述旋轉軸線的方向上進行移動之可動轉子43所構成。
公开号:TW201320548A
申请号:TW101130221
申请日:2012-08-21
公开日:2013-05-16
发明作者:小野惇也;中村一彥;藤本靖司;藤久保誠;小林直樹
申请人:本田技研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IPC主号:H02K21-00
专利说明:
電動馬達
本發明係關於具備有定子、及在該定子間相隔既定間隔配設的轉子之電動馬達。
就轉子與定子依在軸方向上配置呈相對向狀態,使轉子在軸方向進行移動,而使與定子間之間隔產生變化的電動馬達,已知有如專利文獻1所記載。 [先行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WO2004/088826號公報
但是,利用電動馬達驅動車輪的電動車輛之電動馬達,在車輛前進時會要求較大轉矩,最好磁鐵磁通量較大,當高速運轉時要求高旋轉數,最好磁鐵磁通量較小。相對於此,上述專利文獻1所揭示者係有做磁通量的控制者,但轉子與定子間的間隙管理較難提高精度,判斷對電動馬達的性能會造成影響。
本發明係有鑑於該等事情而完成,目的在於提供:精度管理容易、可變更磁通量、不易因製品變動而造成影響的電動馬達。
為達成上述目的,本發明第1特徵係具備有:定子、以及在該定子間相隔既定間隔配設的轉子之電動馬達;其中,在上述定子的半徑方向內邊或外邊所配置的上述轉子,係由固定轉子與可動轉子所構成;該固定轉子係在沿該轉子之旋轉軸線上的位置呈一定;該可動轉子係可相對於該固定轉子進行靠近/遠離,並可在沿上述旋轉軸線的方向上進行移動。
再者,本發明的第2特徵係就第1特徵的構成上加入,在上述固定轉子與上述可動轉子上,分別於該等轉子的圓周方向上相隔同一等間隔設置複數磁鐵;在上述固定轉子與上述可動轉子的對向部,依上述固定轉子側的磁鐵與上述可動轉子側的磁鐵呈同極相對向方式,決定上述固定轉子與上述可動轉子的磁鐵相位。
本發明第3特徵係就第1特徵的構成上加入,在上述固定轉子與上述可動轉子上,分別於該等轉子的圓周方向上相隔同一等間隔設置複數磁鐵;在上述固定轉子及上述可動轉子的對向部,依上述固定轉子側的磁鐵及上述可動轉子側的磁鐵之其中一部分呈相對向方式,將上述固定轉子與上述可動轉子的磁鐵相位設定呈錯開狀態。
本發明的第4特徵係就第3特徵之構成上加入,在上述固定轉子與上述可動轉子的對向部,依上述固定轉子側磁鐵的N極與S極其中一者的其中一部分,呈相對向於上述可動轉子側磁鐵的N極與S極另一者的方式,在上述固定轉子及上述可動轉子中,將上述磁鐵配置呈相位錯開狀態。
本發明第5特徵係就第1~第4特徵的構成中任一項上加入,上述固定轉子與上述可動轉子係形成同一尺寸;依在上述可動轉子最接近上述固定轉子的初期狀態下,由上述固定轉子與上述可動轉子構成的上述轉子,呈配置於沿上述定子軸線的寬度內之方式,形成上述固定轉子與上述可動轉子。
本發明第6特徵係就第1~第4特徵的構成中任一項上加入,上述可動轉子係形成沿其軸線的長度,較小於沿上述固定轉子軸線的長度;依在上述可動轉子最接近上述固定轉子的初期狀態下,由上述固定轉子與上述可動轉子構成的上述轉子,呈配置於沿上述定子軸線的寬度內之方式,形成上述固定轉子與上述可動轉子。
本發明第7特徵係就第1~第6特徵的構成上加入,在將上述固定轉子所被固定處的馬達軸之旋轉動力傳動給被驅動構件的動力傳動裝置、以及上述固定轉子之間所配置的上述可動轉子,係由上述馬達軸呈可滑動地支撐。
再者,本發明第8特徵係就第1~第7特徵的構成中任一項上加入,上述可動轉子的移動範圍係從上述定子的中心軸線之正交方向觀之,設定呈上述可動轉子重疊於該定子其中一部分的範圍內。
根據本發明第1特徵,因為在定子的半徑方向內邊或外邊配置有轉子,因而即便可動轉子出現移動,轉子與定子間的間隔仍不會有變化,利用組裝時的精度管理便可發揮既定的性能。且,轉子係由在沿旋轉軸線的位置上呈一定的固定轉子、及能相對於該固定轉子進行靠近/遠離的可動轉子所構成,因而利用可動轉子的移動便可使磁通量變化,便可進行低旋轉高轉矩馬達與高旋轉低轉矩馬達間之切換,俾使低旋轉高轉矩馬達與高旋轉低轉矩馬達的性能明顯呈現。又,藉由轉子在軸方向予以分割,便可增加磁導係數(permeance coefficient),俾達高溫動作時之去磁韌性之(demagnetization toughness)提升。
再者,根據本發明第2特徵,藉由在固定轉子與可動轉子的對向部處,使固定轉子側的磁鐵及可動轉子側的磁鐵之同極呈相對向,便在固定轉子與可動轉子間產生排斥力,俾能輕易地使可動轉子遠離固定轉子。
根據本發明第3特徵,藉由在固定轉子與可動轉子的對向部處,固定轉子側的磁鐵及可動轉子側的磁鐵其中一部分呈相對向,便可降低在非通電狀態時利用外力使轉子旋轉時的齒槽效應轉矩。
根據本發明第4特徵,藉由在固定轉子與可動轉子的對向部處,固定轉子側的磁鐵之N極及S極其中一者的其中一部分,相對向於可動轉子側的磁鐵之N極及S極另一者,便可降低在非通電狀態時利用外力使轉子旋轉時的齒槽效應轉矩。又,藉由降低磁通,便可使接近高旋轉低轉矩馬達的性能。
根據本發明第5特徵,因為固定轉子與可動轉子形成同一尺寸,因而可將固定轉子與可動轉子中所設置磁鐵統一形成相同。又,因為在可動轉子最接近固定轉子的初期狀態,於沿上述定子軸線的寬度內配置轉子,因而初期狀態時,可形成與轉子未分割的習知轉子為相同環境,俾可發揮充分性能。
根據本發明第6特徵,因為沿可動轉子軸線的長度較小於沿固定轉子軸線的長度,在可動轉子最接近固定轉子的初期狀態,於沿上述定子軸線的寬度內配置轉子,因而可輕易發揮低旋轉高轉矩馬達與高旋轉低轉矩馬達的性能,且可動轉子可輕易接受由排斥力所造成的影響,俾可減少可動轉子移動所需要的力。
根據本發明第7特徵,因為在將來自固定轉子所固定處的馬達軸之動力傳動給被驅動構件側的動力傳動裝置、與固定轉子之間,利用馬達軸可滑動地支撐著可動轉子,因而在固定轉子與動力傳動裝置間便可空間效率佳地配置可動轉子。
再者,根據本發明第8特徵,可動轉子係從定子中心軸線的正交方向觀之,於上述可動轉子重疊於該定子其中一部分的範圍內進行移動,便可一邊將可動轉子的移動量抑制於最小極限,一邊使電動馬達的性能產生變化,俾使電動馬達形成小巧構成。
針對本發明的實施形態,參照所附圖式進行說明。另外,以下的說明中,「前後」、「上下」及「左右」等各方向,係指從騎坐二輪機車的騎士所觀看到的方向。
針對本發明第1實施形態參照圖1~圖5進行說明,首先就圖1中,屬於電動車輛之電動二輪車的車體骨架F,係具備有:頭管13、主骨架14、下骨架15、左右一對中間骨架16...、左右一對底骨架17...、左右一對椅腳架18...、及後骨架19...。該頭管13係可操向地支承著在下端部軸支著前輪WF的前叉11、以及連結於該前叉11之棒狀之方向把手12。該主骨架14係從該頭管13緩傾斜朝後下方延伸。該下骨架15係從上述頭管13急傾斜朝後下方延伸。該等左右一對中間骨架16...係從上述主骨架14的後端部朝下方沿延伸出。該等左右一對底骨架17...係將該中間骨架16...的下端部及上述下骨架15的下端部間相聯結,並與上述中間骨架16...呈一體形成。該等左右一對椅墊軌18...係從上述中間骨架16...的上端部朝後方延伸。該後骨架19...係將上述中間骨架16...的下部及上述椅墊軌18...靠後端的中間部間相聯結。
於上述中間骨架16...的下部所設置的支架20,搖臂21的前端部係經由支軸22呈可搖擺地被支承著。該搖臂21係利用後端部軸支著屬於被驅動構件的後輪WR。在上述椅腳架18的後部與上述搖臂21的後部間設有後緩衝器單元23。
在由上述主骨架14、上述下骨架15、上述中間骨架16...及上述底骨架17...所包圍的區域中配置有動力單元PA,該動力單元PA係由上述下骨架15、上述中間骨架16及上述底骨架17支撐著。在該動力單元PA的輸出軸25上,固定著配置於該動力單元PA左側邊的驅動鏈輪26,由該驅動鏈輪26、以及在該上述後輪WR上所設置從動鏈輪27、上述驅動鏈輪26及上述從動鏈輪27上所繞掛的無端狀鏈條28,構成鏈式傳動機構29。
在上述主骨架14上,依位於上述動力單元PA上方的方式搭載著置物箱30,在該置物箱30後方所配置的騎車用椅墊31係由上述椅腳架18支撐。
圖2中,上述動力單元PA係具備有電動馬達32與齒輪變速機構34。該電動馬達32係具有平行於上述後輪WR的旋轉軸線。該齒輪變速機構34係由在該電動馬達32與上述後輪WR間所介設的動力傳動裝置33、及上述鏈式傳動機構29所構成。
上述動力單元PA的箱體35係具備有:配置於車寬方向右側的右側側壁36、配置於車寬方向左側的左側側壁37、及配置於右側側壁36與左側側壁37之中間部的中間壁38,且由上述車體骨架F支撐著;具備有定子40、以及在該定子40間相隔既定間隔配設且至少其中一部分能進行軸方向移動之轉子41的上述電動馬達32,係依構成環狀的上述定子40被固定於上述右側側壁36的方式,在上述右側側壁36與上述中間壁38間被收容於上述箱體35。
上述電動馬達32的上述轉子41係配置於上述定子40的半徑方向內邊或外邊,本實施形態係在上述定子40的半徑方向內邊配置著上述轉子41。且,上述轉子41係由在沿其旋轉軸線的位置呈一定之固定轉子42、以及相對於該固定轉子42能進行靠近/遠離並可沿上述旋轉軸線的方向進行移動之可動轉子43所構成;在具有與上述輸出軸25呈平行之軸線、且二端部呈旋轉自如地由上述箱體35支承的馬達軸44上,固定著上述固定轉子42,上述可動轉子43係可滑動地由上述馬達軸44支撐。
旋轉自如地貫通上述中間壁38的上述馬達軸44之一端部,係經由第1滾珠軸承45呈旋轉自如地由上述右側側壁36支承。又,上述馬達軸44的另一端部係同軸插入於在上述左側側壁37上所設置的貫通孔46內,在該貫通孔46的內周與上述馬達軸44的另一端部外周間,介設著第2滾珠軸承47。
上述馬達軸44係從軸方向一端起朝向另一端側依序一體設有:第1軸部44a、第2軸部44b、第3軸部44c、第4軸部44d、第5軸部44e、及第6軸部44f。該第1軸部44a係經由第1滾珠軸承45旋轉自如地由上述右側側壁36支承。該第2軸部44b係較第1軸部44a更大徑。該第3軸部44c係較第2軸部44b更大徑。該第4軸部44d係形成較第3軸部44c更小徑。該第5軸部44e係形成較第4軸部44d更小徑,且貫通上述中間壁38並延伸至上述左側側壁37。該第6軸部44f係形成較第5軸部44e更小徑,且經由第2滾珠軸承47旋轉自如地由上述左側側壁37支承。
在第2軸部44b中嵌裝著圓筒狀間隔物48。該間隔物48係介設於第1滾珠軸承45的內輪45a與第3軸部44c間。在第3軸部44c上固定著上述固定轉子42。
形成具梯度圓筒狀的套筒50呈無法相對旋轉但能朝軸方向滑動地被上述馬達軸44支承著,且具備有:外徑呈與第3軸部44c相同且同軸圍繞著第4與第5軸部44d、44e的大徑筒部50a、以及外徑較大徑筒部50a更小徑且呈同軸圍繞著第5軸部44e的小徑軸部50b。形成與上述固定轉子42呈相同尺寸的可動轉子43係固定於上述套筒50的大徑筒部50a上。
在上述套筒50的大徑筒部50a及上述馬達軸44的第5軸部44e間,介設著為使上述套筒50的軸方向移動能圓滑化的複數滾珠51、51...,在上述套筒50的小徑筒部50b靠上述左側側壁37之內周突設有栓槽齒53。該栓槽齒53係卡合於在第5軸部44e靠上述左側側壁37的外周所設置栓槽溝52中。
上述輸出軸25一端部係經由第3滾珠軸承54旋轉自如地由上述箱體35的中間壁38支承著。該輸出軸25係旋轉自如貫通上述左側側壁37。在上述左側側壁37與上述輸出軸25間,介設著第4滾珠軸承55、與配置於較第4滾珠軸承55更靠外邊的環狀密封構件56。且,在上述箱體35的外邊且上述輸出軸25的另一端部,固定著構成上述鏈式傳動機構29其中一部分的驅動鏈輪26。
構成上述動力傳動裝置33其中一部分的齒輪變速機構34,係具有選擇性確立的第1與第2變速齒輪列GA1、GA2。第1變速齒輪列GA1係由:由上述馬達軸44呈相對旋轉自如地支承的第1驅動齒輪57、以及固定於上述輸出軸25上且平常嚙合於第1驅動齒輪57的第1從動齒輪58所構成;第2變速齒輪列GA2係由第2驅動齒輪59與第2從動齒輪60所構成。該第2驅動齒輪59係形成較第1驅動齒輪57更大徑,且由上述馬達軸44呈相對旋轉自如地支承著。該第2從動齒輪60係作成較第1從動齒輪58更小徑並一體形成於上述輸出軸25,且平常嚙合於第2驅動齒輪59。
第1與第2驅動齒輪57、59係在上述套筒50的小徑筒部50b外周,分別被支承呈與該套筒50間之軸方向相對位置一定並可相對旋轉者,在第1驅動齒輪57與上述套筒50的小徑筒部50b間介設有滾針軸承61,在相關於第1驅動齒輪57,配置於上述可動轉子43對向側的第2驅動齒輪59、與上述套筒50的小徑筒部50b之間介設有滾針軸承62。即由上述馬達軸44支承呈無法相對旋轉但可進行軸方向滑動的套筒50上之所固定的可動轉子43,係配置於上述動力傳動裝置33與上述固定轉子42之間,並由上述馬達軸44呈可滑動地支撐。
再者,上述齒輪變速機構34係設有藉由在上述馬達軸44的軸線方向上移動,而切換對第1與第2驅動齒輪57、59的卡接/脫離,俾擇一性地確立第1與第2變速齒輪列GA1、GA2的卡爪63(dog)。該卡爪63係在第1與第2驅動齒輪57、59間,可滑動地嵌裝於上述套筒50的小徑筒部50b外周。
上述卡爪63係利用驅動構件64被朝上述馬達軸44的軸線方向驅動,該驅動構件64係連結於上述轉子41的可動部(即可動轉子43)。但是,上述馬達軸44至少其中一部分係設有同軸的滑動孔65而形成中空,本第1實施形態中,在上述馬達軸44的第5與第6軸部44e、44f中,同軸設有朝上述馬達軸44另一端側呈開放的有底上述滑動孔65,而形成棒狀的上述驅動構件64便可滑動地嵌合於上述滑動孔65。
在上述驅動構件64的內端部連結著卡爪操作元件66(其係連結於上述卡爪63),而朝上述驅動構件64軸線的正交方向延伸之屬於銷的上述卡爪操作元件66,係從上述驅動構件64朝半徑方向的二外邊延伸出,該卡爪操作元件66的二端部連結於上述卡爪63。
另一方面,在上述馬達軸44的第5軸部44e中,依使上述卡爪操作元件66能插通的方式,設置朝其軸線方向延伸的第1長孔67,且在上述套筒50的上述小徑筒部50b中,依使上述卡爪操作元件66能插通的方式,設置朝其軸線方向延伸的第2長孔68。
第2長孔68係形成具有依上述卡爪63能擇一性地卡合於第1或第2驅動齒輪57、59的方式,容許上述卡爪操作元件66能相對於上述套筒50朝軸方向進行相對移動的長度;第1長孔67係形成具有容許當上述卡爪63擇一性地卡合於第1或第2驅動齒輪57、59時的上述卡爪操作元件66的移動,且使卡合於第2驅動齒輪59之狀態的上述卡爪63朝遠離上述固定轉子42方向上容許上述卡爪操作元件66進行移動的長度。
即,當在第1與第2長孔67、68的長邊方向一端側具有上述卡爪操作元件66時,便如圖2所示,藉由上述卡爪63卡合於第1驅動齒輪57,而確立第1變速齒輪列GA1,在此狀態下,上述可動轉子43處於最接近於上述固定轉子42的初期狀態。
其次,當在第2長孔68的長邊方向另一端部、及第1長孔67的長邊方向中間部,具有上述卡爪操作元件66時,便如圖3所示,藉由上述卡爪63卡合於第2驅動齒輪59,而確立第2變速齒輪列GA2,在此狀態下,上述可動轉子43維持初期狀態。
再者,若使上述卡爪操作元件66移動至位於第1長孔67的長邊方向另一端側,便藉由上述卡爪操作元件66抵接並卡合於第2長孔68的長邊方向另一端緣,在維持確立第2變速齒輪列GA2的狀態下,使上述套筒50朝馬達軸44的軸方向滑動,上述可動轉子43便遠離上述固定轉子42。
即,藉由上述驅動構件64的軸方向移動,便可切換下述狀態:利用將電動馬達32的輸出特性形成高轉矩低旋轉型的狀態,而確立第1變速齒輪列GA1的狀態;利用將電動馬達32的輸出特性形成高轉矩低旋轉型的狀態,而確立第2變速齒輪列GA2的狀態;以及利用將電動馬達32的輸出特性形成低轉矩高旋轉型的狀態,而確立第2變速齒輪列GA2的狀態。
且,在上述可動轉子43最接近上述固定轉子42的初期狀態下,由上述固定轉子42與上述可動轉子43構成的上述轉子41,如圖2與圖3所示,依配置於沿上述定子40軸線的寬度內之方式,形成同一尺寸的上述固定轉子42與上述可動轉子43。
再者,在可動轉子43距上述固定轉子42最遠離的狀態下,上述可動轉子43的其中一部分,如圖4所示,從定子40的中心軸線正交方向觀之,呈重疊於定子40狀態,可動轉子43的移動範圍係設定為從定子40的中心軸線正交方向觀之,可動轉子43會重疊於上述定子40其中一部分的範圍。
但是,上述驅動構件64連結著致動器70,該致動器70係發揮將該驅動構件64朝上述馬達軸44的軸方向驅動之動力;該致動器70係由電動馬達71、與減速並傳達該電動馬達71的輸出的齒輪減速機構72所構成;上述電動馬達71係安裝於收容著齒輪減速機構72的齒輪箱73。
該致動器70係配置於上述動力傳動裝置33的上方,在本第1實施形態中係配置於上述動力單元PA的箱體35上部。
在上述驅動構件64的外端設有環狀溝74;在形成扇狀且其扇狀的樞軸部分係固定於轉動軸75上的轉動構件76上,形成扣持部76a(其係跨越與上述馬達軸44一起旋轉的上述驅動構件64外端部);嵌入於上述環狀溝74內的輥77便由上述扣持部76a軸支。又,屬於上述齒輪減速機構72輸出端的驅動軸78係連動並連結於上述轉動軸75。即,利用致動器70,上述轉動構件76進行轉動,由該轉動構件76所扣持的上述驅動構件64便被朝上述馬達軸44的軸方向驅動。
再者,在上述轉動構件76外周圓周方向上相隔間隔的3個地方設有凹部79、80、81;能卡合於該等凹部79~81中的輥82係於一端部由臂83軸支,另一端部則經由軸84由上述箱體35呈能轉動地支撐;在上述箱體35與上述臂83間設有彈簧85,藉由該彈簧85對上述臂83賦予將上述輥82按押於上述轉動構件76外周之方向的蓄勢。
上述轉動構件76外周的3個凹部79~81,係當:在第1與第2長孔67、68的長邊方向一端側有上述卡爪操作元件66時(圖2所示狀態時)、在第2長孔68的長邊方向另一端部及第1長孔67的長邊方向中間部有上述卡爪操作元件66時(圖3所示狀態時)、以及卡爪操作元件66位於第1長孔67的長邊方向另一端側時(圖4所示狀態時),便配置呈使上述輥82卡合狀態,藉由在各凹部79~81中卡合著上述輥82,其狀態便安定地保持著。
上述轉動構件76與上述臂83係被收容於在安裝上述箱體35的左側側壁37呈從外側邊覆蓋該左側側壁37狀態的蓋體86(參照圖1)內。
但是,在上述固定轉子42與上述可動轉子43上,如圖5所示,分別在該等轉子41的圓周方向上相隔同一等間隔設有複數磁鐵87F...、87M...,並依在上述固定轉子42與上述可動轉子43的對向部處,上述固定轉子42側的磁鐵87F...及上述可動轉子43側的磁鐵87M...呈同極相對向狀態,而決定在上述固定轉子42與上述可動轉子43處的磁鐵87F...、87M...之相位。
再者,圖1中,於上述動力單元PA的前方配置著由上述下骨架15所支撐對該動力單元PA所具備上述電動馬達32的動作進行控制的控制單元88,在由上述中間骨架16...、上述椅腳架18...及上述後骨架19...所包圍的部分中,配置著為對上述電動馬達32供應電力用、且由上述中間骨架16...、上述椅腳架18...及上述後骨架19...支撐的電池單元89。
其次,針對本第1實施形態的作用進行說明。在定子40間相隔既定間隔配設的轉子41至少其中一部能在軸方向移動的電動馬達32,係搭載於車體骨架F上,構成在該電動馬達32的馬達軸44及後輪WR間所介設之動力傳動裝置33其中一部分的齒輪變速機構34,具備有第1與第2變速齒輪列GA1、GA2(其係分別設有被支承呈能相對於上述馬達軸44進行旋轉的第1與第2驅動齒輪57、59)、以及卡爪63(其係藉由在上述馬達軸44的軸線方向移動,而切換對第1與第2驅動齒輪57、59的卡接/脫離,而選擇性地確立第1或第2變速齒輪列GA1、GA2),將該卡爪63朝上述馬達軸44軸線方向驅動的驅動構件64係連結於上述轉子41的可動部。所以,藉由使驅動構件64產生動作,便可選擇性地確立第1或第2變速齒輪列GA1、GA2而變速,且移動轉子41的可動部,便可使電動馬達32的輸出特性產生變化,藉由使輸出特性產生變化且獲得的電動馬達32與後輪WR輪間設置齒輪變速機構34,在達行走性能之更加提升之上,能構成為使行走特性產生變化的有效率動作機構。
再者,馬達軸44至少其中一部設有同軸的滑動孔65而形成中空,因為形成棒狀的驅動構件64能滑動地嵌合於上述滑動孔65中,因而可減少在馬達軸44以外部分為配置驅動構件64用的空間,便可小巧整合配置馬達軸44與驅動構件64。
再者,上述轉子41係由固定轉子42(其係沿其旋轉軸線的位置呈一定)、及作為上述可動部用的可動轉子43(其係能相對於該固定轉子42進行靠近/遠離,能在沿上述旋轉軸線方向進行移動)所構成,且配置於上述定子40的半徑方向內邊,因而即便可動轉子43產生移動,轉子41與定子40間的間隔仍不會有變化,利用組裝時的精度管理便可發揮既定性能。且,藉由可動轉子43的移動便可使磁通量變化,俾能進行低旋轉高轉矩馬達與高旋轉低轉矩馬達的切換,便可使低旋轉高轉矩馬達與高旋轉低轉矩馬達的性能明顯化。又,藉由轉子41在軸方向上分割,便可增加磁導係數,俾達高溫動作時之去磁韌性之提升。
再者,在由上述馬達軸44支撐呈無法相對旋轉但能朝軸方向滑動狀態的圓筒狀套筒50上,固定著上述可動轉子43,且在上述可動轉子43側所配置的第1驅動齒輪57、與將夾置第1驅動齒輪57於可動轉子43間的第2驅動齒輪59,被支撐在軸方向相對位置為一定並可相對旋轉狀態;連結於上述驅動構件64的卡爪操作元件66,從該驅動構件64朝半徑方向外邊延伸出;在上述馬達軸44上依能使上述卡爪操作元件66能插通方式,設有朝其軸線方向延伸的第1長孔67;在上述套筒50上依使上述卡爪操作元件66能插通方式,設有朝其軸線方向延伸的第2長孔68;第2長孔68係形成具有依上述卡爪63擇一性地卡合於第1或第2驅動齒輪57、59的方式,容許上述卡爪操作元件66相對於上述套筒50朝軸方向進行相對移動的長度;第1長孔67係形成具有容許上述卡爪63擇一性地卡合於第1或第2驅動齒輪57、59時的上述卡爪操作元件66的移動,且使卡合於第2驅動齒輪59狀態的上述卡爪63朝遠離上述固定轉子42方向上容許上述卡爪操作元件66進行移動的長度。
所以,可進行下述狀態的切換:驅動構件64所連結的卡爪操作元件66位於第2長孔68的長邊方向一端部,而在第1驅動齒輪57中所卡合的卡爪63確立第1變速齒輪列GA1,且可動轉子43最接近固定轉子42的狀態;上述卡爪操作元件66位於第2長孔68的長邊方向另一端部、及第1長孔67的長邊方向中間部,且利用卡爪63卡合於第2驅動齒輪59而確立第2變速齒輪列GA2,且使可動轉子43最接近固定轉子42的狀態;以及藉由使上述卡爪操作元件66移動至位於第1長孔67的長邊方向另一端側,使上述卡爪操作元件66抵接並卡合於第2長孔68的長邊方向另一端緣,便在確立第2變速齒輪列GA2狀態下,使可動轉子43遠離固定轉子42的狀態;僅使驅動構件64單純地在軸方向上完成動作,便可進行電動馬達32的輸出特性切換、及動力傳動機構的變速切換。
再者,因為在上述驅動構件64上連結著發揮驅動該驅動構件64之動力用的致動器70,因而可提高電動馬達32的輸出特性切換、及動力傳動裝置33的變速切換之操作性,且使致動器70位於動力傳動裝置33的上方,便可將致動器70效率佳地配置於電動車輛中。
再者,在上述固定轉子42及上述可動轉子43上,分別於該等轉子41的圓周方向上相隔同一等間隔設置複數磁鐵87F...、87M...,在上述固定轉子42與上述可動轉子43的對向部處,依上述固定轉子42側的磁鐵87F...、及上述可動轉子43側的磁鐵87M...呈同極相對向方式,決定上述固定轉子42與上述可動轉子43上的磁鐵87F...、87M...之相位,因而在固定轉子42與可動轉子43間會產生排斥力,俾使可動轉子43能輕易地遠離固定轉子42。
再者,因為固定轉子42與可動轉子43形成同一尺寸,因而可將固定轉子42與可動轉子43上所設置磁鐵87F...、87M...統一設為相同物。又,在可動轉子43最接近固定轉子42的初期狀態,於沿上述定子40軸線的寬度內配置轉子41,因而在初期狀態下,可將轉子41形成與未分割的習知轉子於相同環境,便能發揮充分性能。
再者,上述可動轉子43的移動範圍係設定呈從定子40中心軸線的正交方向觀之,上述可動轉子43重疊於上述定子40其中一部分的範圍,因而一方面可將可動轉子43的移動量抑制為最小極限,且能使電動馬達32的性能變化,便可使電動馬達32形成小巧構造。
再者,將上述固定轉子42所被固定處的馬達軸44之旋轉動力傳動給後輪WR的動力傳動裝置33、以及在固定轉子42間所配置的可動轉子43,係由馬達軸44呈可滑動地支撐,因而在固定轉子42與動力傳動裝置33間能空間效率佳地配置可動轉子43。
本發明第2實施形態,如圖6所示,固定轉子42側的磁鐵87F...、與上述可動轉子43側的磁鐵87M...,亦可依同極其中一部分呈相對向方式,配置呈相位錯開狀態;依此的話,便可降低在非通電狀態下當利用外力使轉子41旋轉時的齒槽效應轉矩,即降低對電動二輪車進行推車前進時的齒槽效應轉矩。即如圖7所示,相對於表示轉子41在軸方向上沒有分割的普通電動馬達,在非通電狀態下的磁通量之曲線D,由使磁鐵87F...、87M...的相位錯開之固定轉子42與可動轉子43,形成的磁通量則為曲線A、B所示磁通量,利用使磁鐵87F...、87M...的相位錯開的固定轉子42與可動轉子43而構成轉子41的電動馬達32所產生的磁通量便成為曲線A、B相互加計後的曲線C,齒槽效應轉矩較小於普通電動馬達。
本發明第3實施形態,如圖8所示,在上述固定轉子42與上述可動轉子43的對向部處,亦可依上述固定轉子42側的磁鐵87F...之N極與S極其中一者的其中一部分,相對向於上述可動轉子43側的磁鐵87M...之N極與S極另一者的方式,在上述固定轉子42與上述可動轉子43使上述磁鐵87F...、87M...呈相位錯開配置。依此的話,如圖7所示,相對於表示轉子41在軸方向上沒有分割的普通電動馬達,在非通電狀態下的磁通量之曲線D,由使磁鐵87F...、87M...的相位錯開之固定轉子42與可動轉子43,形成的磁通量則為在曲線A'、B'所示之磁通量,利用使磁鐵87F...、87M...的相位錯開的固定轉子42與可動轉子43而構成轉子41的電動馬達32所產生的磁通量便成為曲線A'、B'相互加計後的曲線C',齒槽效應轉矩較小於普通電動馬達。且,藉由使磁通變小,便可達接近高旋轉低轉矩馬達的性能。
再者,上述第1~第3實施形態的變化例,亦可上述可動轉子43係形成沿其軸線的長度較小於沿上述固定轉子42軸線的長度,並依在上述可動轉子43最接近上述固定轉子42的初期狀態,由上述固定轉子42與上述可動轉子43構成的上述轉子41,配置於沿上述定子40軸線的寬度內之方式,形成上述固定轉子42與上述可動轉子43,依此的話,可輕易發揮低旋轉高轉矩馬達與高旋轉低轉矩馬達的性能,且可動轉子43能容易接受由排斥力所造成的影響,俾可減輕可動轉子43移動時所需要的力。
針對本發明第4實施形態參照圖9進行說明,對應於圖1~圖5所示第1實施形態的部分便賦予相同元件符號,僅圖示但省略詳細說明。
動力單元PB係配置於後輪WR的左側邊,且具備有:具平行於後輪WR之旋轉軸線的電動馬達32、以及在該電動馬達32與上述後輪WR間所介設的動力傳動裝置93。
上述動力單元PB的箱體94係固定配置於上述後輪WR的左側,且具備有:配置於車寬方向右側的右側側壁95、配置於車寬方向左側的左側側壁96、以及配置於右側側壁95與左側側壁96之中間部的中間壁97;且具有與上述後輪WR旋轉軸線呈平行旋轉軸線的上述電動馬達32,係依其定子40固定於上述左側側壁96的方式,在上述左側側壁96與上述中間壁97間被收容於上述箱體94中。
上述電動馬達32的馬達軸44係配置呈能旋轉自如地貫通上述中間壁97狀態;該馬達軸44的左端部係經由滾珠軸承98由上述左側側壁96支承呈旋轉自如狀態;馬達軸44的右端部係經由滾珠軸承99由上述右側側壁95支承呈旋轉自如狀態。
上述馬達軸44係支承旋轉自如且氣密貫通上述中間壁97的套筒50,使呈無法相對旋轉但能進行軸方向滑動狀態;上述電動馬達32的可動轉子43係固定於套筒50上。
上述後輪WR的車軸100係旋轉自如地貫通上述箱體94的右側側壁95,並突入於上述箱體94內;在該車軸100的內端部與上述中間壁97間介設有滾珠軸承101,在上述車軸100與上述右側側壁95間介設有:滾珠軸承102、以及配置於該滾珠軸承102內邊的環狀密封構件103。
上述動力傳動裝置93基本上具有與第1實施形態的齒輪變速機構34相同構成,且當作齒輪變速機構用,具備有第1變速齒輪列GA1與第2變速齒輪列GA2,並能擇一性地確立第1或第2變速齒輪列GA1、GA2。該第1變速齒輪列GA1係由上述馬達軸44支承呈相對旋轉自如的第1驅動齒輪57、及嚙合於在上述車軸100上所固定之第1驅動齒輪57的第1從動齒輪58所構成。該第2變速齒輪列GA2係由第2驅動齒輪59與第2從動齒輪60所構成。該第2驅動齒輪59係形成較第1驅動齒輪57更大徑,且由上述馬達軸44支承呈相對旋轉自如狀態。該第2從動齒輪60係較第1從動齒輪58更小徑且一體形成於上述車軸100,並嚙合於第2驅動齒輪59。
切換對第1與第2驅動齒輪57、59的卡接/脫離而擇一性地完成確立第1或第2變速齒輪列GA1、GA2的卡爪63,係經由卡爪操作元件66連結於驅動構件64。該驅動構件64係可滑動地嵌合於朝上述馬達軸44的右端部呈開放並設置於該馬達軸44上的有底滑動孔65中。在上述馬達軸44中設有使上述卡爪操作元件66插通用的第1長孔67;在上述套筒50中設有使上述卡爪操作元件66插通用的第2長孔68。
然後,與上述第1實施形態同樣的,藉由上述驅動構件64朝軸方向的移動,便可切換下述狀態:在電動馬達32中形成使可動轉子43最接近固定轉子42的初期狀態,且確立第1變速齒輪列GA1的狀態;在電動馬達32中形成使可動轉子43最接近固定轉子42的初期狀態,且確立第2變速齒輪列GA2的狀態;以及在保持確立第2變速齒輪列GA2的狀態下,使可動轉子43遠離固定轉子42的狀態。
在從上述驅動構件64的上述箱體94,朝後輪WR側突出的端部上所設置環狀溝74中,卡合著由轉動構件76所軸支的輥77;該轉動構件76係固定於轉動軸75上,且配置於上述箱體94與後輪WR間,而臂83(其係具有選擇性卡合於在該轉動構件76中所設置凹部79~81中的輥82),亦是配置於上述箱體94與後輪WR間。
再者,在致動器70的驅動軸78上設有滾筒104,而一端部繞掛並連結於該滾筒104的纜線105,則依配合上述滾筒104的轉動而使上述轉動構件76進行轉動的方式,連動並連結於上述轉動軸75。
藉由本第4實施形態亦可達與上述第1實施形態同樣的效果。
針對本發明第5實施形態參照圖10進行說明,對應於第1~第4實施形態的部分便賦予相同元件符號,僅圖示但省略詳細說明。
動力單元PC係具備有:具與後輪WR同軸之旋轉軸線的電動馬達32、以及介設於該電動馬達32與上述後輪WR間的動力傳動裝置107。
上述電動馬達32係配置於上述後輪WR的左側邊者,並收容在上述後輪WR的左側,於由配置於車寬方向右側的右側側壁108、及配置於車寬方向左側的左側側壁109所構成的箱體110內,且呈定子40固定於上述左側側壁109的狀態。又,在上述後輪WR的右側配置有搖臂111,上述箱體110與上述搖臂111係由未圖示車體骨架呈搖擺自如地支承。
上述電動馬達32的馬達軸44係配置呈旋轉自如地貫通上述右側側壁108狀態,而該馬達軸44的左端部係經由滾珠軸承由上述左側側壁109支承呈112旋轉自如狀態;馬達軸44的右端部係經由滾珠軸承113由上述搖臂111支承呈旋轉自如狀態。
上述馬達軸44係支承旋轉自如且氣密貫通上述右側側壁108的套筒50,使呈無法相對旋轉但能進行軸方向滑動狀態;上述電動馬達32的可動轉子43係固定於套筒50上。
上述動力傳動裝置107係具有在上述套筒50、與上述後輪WR的鋼圈114之輪轂114a間所介設的第1與第2變速齒輪列GB1、GB2,並可擇一性地確立第1或第2變速齒輪列GB1、GB2者。
第1變速齒輪列GB1係具備有:由上述馬達軸44呈相對旋轉自如地支承且屬於第1驅動齒輪的第1太陽齒輪115、固設於上述輪轂114a內周的第1環齒輪116、以及嚙合於第1太陽齒輪115與第1環齒輪116的複數第1行星齒輪117...,且構成行星齒輪機構;第2變速齒輪列GB2係具備有:由上述馬達軸44呈相對旋轉自如地支承且屬於第2驅動齒輪的第2太陽齒輪118、固設於上述輪轂114a內周的第2環齒輪119、以及嚙合於第2太陽齒輪118與第2環齒輪119的複數第2行星齒輪120...,且構成行星齒輪機構。
第1太陽齒輪115係形成較第2太陽齒輪118更小徑,第1與第2行星齒輪117...、120...係形成同徑,第1環齒輪116係形成較第2環齒輪119更小徑。又,軸支著第1行星齒輪117...的行星齒輪托承121、與軸支著第2行星齒輪120...的行星齒輪托承122,係固設於上述輪轂114a上。
切換對第1與第2太陽齒輪115、118進行卡接/脫離的卡爪63,係係經由卡爪操作元件66連結於驅動構件64。該驅動構件64係可滑動地嵌合於朝上述馬達軸44的右端部呈開放並設置於該馬達軸44上的有底滑動孔65中。在上述馬達軸44中設有使上述卡爪操作元件66插通用的第1長孔67;在上述套筒50中設有使上述卡爪操作元件66插通用的第2長孔68。
然後,與上述上述第1與第2實施形態同樣的,藉由上述驅動構件64朝軸方向的移動,便可切換下述狀態:在電動馬達32中形成使可動轉子43最接近固定轉子42的初期狀態,且確立第1變速齒輪列GB1的狀態;在電動馬達32中形成使可動轉子43最接近固定轉子42的初期狀態,且確立第2變速齒輪列GB2的狀態;以及在保持確立第2變速齒輪列GB2的狀態下,使可動轉子43遠離固定轉子42的狀態。
在上述後輪WR的右側且從上述驅動構件64的上述搖臂111突出之端部上所設置環狀溝74中,卡合著由轉動構件76所軸支的輥77;臂83的輥82係選擇性地卡合於在上述轉動構件76上所設置的凹部79~81中。且,上述轉動構件76與上述臂83係依由上述搖臂111支撐的方式,配置於該搖臂111的右側。
再者,上述搖臂111係由具有電動馬達71的致動器123支撐;該致動器123的輸出端係直接連結於上述轉動構件76所被固定處的轉動軸75。
根據本第5實施形態,可達與上述第1及第4實施形態同樣的效果,且可將動力單元PC整理小巧構成於後輪WR的附近。
以上,針對本發明的實施形態進行說明,惟本發明並不僅侷限於上述實施形態,在不致脫逸申請專利範圍所記載的本發明之前提下,均可進行各種設計變更。
例如上述各實施形態,針對轉子41配置於定子40之半徑方向內邊的電動馬達32進行說明,惟本發明亦可適用於轉子配置於定子半徑方向外邊的電動馬達。
11‧‧‧前叉
12‧‧‧方向把手
13‧‧‧頭管
14‧‧‧主骨架
15‧‧‧下骨架
16‧‧‧中間骨架
17‧‧‧底骨架
18‧‧‧椅墊軌
19‧‧‧後骨架
20‧‧‧支架
21‧‧‧搖臂
22‧‧‧支軸
23‧‧‧後緩衝器單元
25‧‧‧輸出軸
26‧‧‧驅動鏈輪
27‧‧‧從動鏈輪
28‧‧‧無端狀鏈條
29‧‧‧鏈式傳動機構
30‧‧‧置物箱
31‧‧‧騎車用椅墊
32‧‧‧電動馬達
33‧‧‧動力傳動裝置
34‧‧‧齒輪變速機構
35‧‧‧箱體
36‧‧‧右側側壁
37‧‧‧左側側壁
38‧‧‧中間壁
40‧‧‧定子
41‧‧‧轉子
42‧‧‧固定轉子
43‧‧‧可動轉子
44‧‧‧馬達軸
44a‧‧‧第1軸部
44b‧‧‧第2軸部
44c‧‧‧第3軸部
44d‧‧‧第4軸部
44e‧‧‧第5軸部
44f‧‧‧第6軸部
45‧‧‧第1滾珠軸承
45a‧‧‧內輪
46‧‧‧貫通孔
47‧‧‧第2滾珠軸承
48‧‧‧間隔物
50‧‧‧套筒
50a‧‧‧大徑筒部
50b‧‧‧小徑軸部
51‧‧‧滾珠
52‧‧‧栓槽溝
53‧‧‧栓槽齒
54‧‧‧第3滾珠軸承
55‧‧‧第4滾珠軸承
56‧‧‧密封構件
57‧‧‧第1驅動齒輪
58‧‧‧第1從動齒輪
59‧‧‧第2驅動齒輪
60‧‧‧第2從動齒輪
61‧‧‧滾針軸承
62‧‧‧滾針軸承
63‧‧‧卡爪
64‧‧‧驅動構件
65‧‧‧滑動孔
66‧‧‧卡爪操作元件
67‧‧‧第1長孔
68‧‧‧第2長孔
70‧‧‧致動器
71‧‧‧電動馬達
72‧‧‧齒輪減速機構
73‧‧‧齒輪箱
74‧‧‧環狀溝
75‧‧‧轉動軸
76‧‧‧轉動構件
76a‧‧‧扣持部
77‧‧‧輥
78‧‧‧驅動軸
79~81‧‧‧凹部
82‧‧‧輥
83‧‧‧臂
84‧‧‧軸
85‧‧‧彈簧
86‧‧‧蓋體
87F、87M‧‧‧磁鐵
88‧‧‧控制單元
89‧‧‧電池單元
93‧‧‧動力傳動裝置
94‧‧‧箱體
95‧‧‧右側側壁
96‧‧‧左側側壁
97‧‧‧中間壁
98‧‧‧滾珠軸承
99‧‧‧滾珠軸承
100‧‧‧車軸
101‧‧‧滾珠軸承
102‧‧‧滾珠軸承
103‧‧‧密封構件
104‧‧‧滾筒
105‧‧‧纜線
107‧‧‧動力傳動裝置
108‧‧‧右側側壁
109‧‧‧左側側壁
111‧‧‧搖臂
114‧‧‧鋼圈
114a‧‧‧輪轂
115‧‧‧第1太陽齒輪
116‧‧‧第1環齒輪
118‧‧‧第2太陽齒輪
119‧‧‧第2環齒輪
120‧‧‧第2行星齒輪
121‧‧‧行星齒輪托承
122‧‧‧行星齒輪托承
123‧‧‧致動器
F‧‧‧車體骨架
GA1‧‧‧第1變速齒輪列
GA2‧‧‧第2變速齒輪列
GB1‧‧‧第1變速齒輪列
GB2‧‧‧第2變速齒輪列
PA‧‧‧動力單元
PB‧‧‧動力單元
WF‧‧‧前輪
WR‧‧‧屬於被驅動構件的後輪
圖1係第1實施形態的二輪機車側視圖。
圖2係在使電動馬達的可動轉子靠近固定轉子,而確立第1變速齒輪列的狀態下,動力單元的構成縱剖面圖。
圖3係在使電動馬達的可動轉子靠近固定轉子,而確立第2變速齒輪列的狀態下,動力單元的構成縱剖面圖。
圖4係在使電動馬達的可動轉子遠離固定轉子,而確立第2變速齒輪列的狀態下,動力單元的構成縱剖面圖。
圖5係固定轉子與可動轉子的磁鐵相對配置圖。
圖6係第2實施形態的固定轉子與可動轉子之磁鐵相對配置圖。
圖7係因磁鐵的相位錯開而造成的磁通變化圖。
圖8係第3實施形態的固定轉子與可動轉子之磁鐵相對配置圖。
圖9係第4實施形態的動力單元縱剖面圖。
圖10係第5實施形態的動力單元縱剖面圖。
25‧‧‧輸出軸
26‧‧‧驅動鏈輪
28‧‧‧無端狀鏈條
29‧‧‧鏈式傳動機構
32‧‧‧電動馬達
33‧‧‧動力傳動裝置
34‧‧‧齒輪變速機構
35‧‧‧箱體
36‧‧‧右側側壁
37‧‧‧左側側壁
38‧‧‧中間壁
40‧‧‧定子
41‧‧‧轉子
42‧‧‧固定轉子
44a‧‧‧第1軸部
44b‧‧‧第2軸部
44c‧‧‧第3軸部
44e‧‧‧第5軸部
44f‧‧‧第6軸部
45‧‧‧第1滾珠軸承
45a‧‧‧內輪
46‧‧‧貫通孔
47‧‧‧第2滾珠軸承
50‧‧‧套筒
50a‧‧‧大徑筒部
50b‧‧‧小徑軸部
52‧‧‧栓槽溝
53‧‧‧栓槽齒
54‧‧‧第3滾珠軸承
55‧‧‧第4滾珠軸承
56‧‧‧密封構件
57‧‧‧第1驅動齒輪
58‧‧‧第1從動齒輪
59‧‧‧第2驅動齒輪
59‧‧‧第2驅動齒輪
60‧‧‧第2從動齒輪
62‧‧‧滾針軸承
63‧‧‧卡爪
64‧‧‧驅動構件
66‧‧‧卡爪操作元件
67‧‧‧第1長孔
68‧‧‧第2長孔
70‧‧‧致動器
71‧‧‧電動馬達
72‧‧‧齒輪減速機構
73‧‧‧齒輪箱
74‧‧‧環狀溝
75‧‧‧轉動軸
76‧‧‧轉動構件
76a‧‧‧扣持部
77‧‧‧輥
78‧‧‧驅動軸
79‧‧‧凹部
80‧‧‧凹部
81‧‧‧凹部
82‧‧‧輥
83‧‧‧臂
84‧‧‧軸
85‧‧‧彈簧
GA1‧‧‧第1變速齒輪列
GA2‧‧‧第2變速齒輪列
PA‧‧‧動力單元
权利要求:
Claims (15)
[1] 一種電動馬達,係具備有:定子(40)、以及在該定子(40)間相隔既定間隔配設的轉子(41)之電動馬達;其特徵在於,在上述定子(40)的半徑方向內邊或外邊所配置的上述轉子(41),係由固定轉子(42)與可動轉子(43)構成;該固定轉子(42)係在沿該轉子(41)之旋轉軸線上呈一定的位置;該可動轉子(43)係可相對於該固定轉子(42)進行靠近/遠離,並可在沿上述旋轉軸線的方向上移動。
[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電動馬達,其中,在上述固定轉子(42)與上述可動轉子(43)上,分別於該等轉子(42、43)的圓周方向上相隔同一等間隔分別設置複數個磁鐵(87F、87M);在上述固定轉子(42)與上述可動轉子(43)的對向部,依上述固定轉子(42)側的磁鐵(87F)與上述可動轉子(43)側的磁鐵(87M)呈同極相對向方式,決定上述固定轉子(42)與上述可動轉子(43)的磁鐵(87F、87M)之相位。
[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項之電動馬達,其中,在上述固定轉子(42)與上述可動轉子(43)上,分別於該等轉子(42、43)的圓周方向上相隔同一等間隔分別設置複數個磁鐵(87F、87M);在上述固定轉子(42)及上述可動轉子(43)的對向部,依上述固定轉子(42)側的磁鐵(87F)及上述可動轉子(43)側的磁鐵(87M)之其中一部分呈相對向方式,將上述固定轉子(42)與上述可動轉子(43)的磁鐵(87F、87M)相位設定呈錯開狀態。
[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3項之電動馬達,其中,在上述固定轉子(42)與上述可動轉子(43)的對向部,依上述固定轉子(42)側磁鐵(87F)的N極與S極其中一者的其中一部分,呈相對向於上述可動轉子(43)側磁鐵(87M)的N極與S極另一者的方式,在上述固定轉子(42)及上述可動轉子(43)中,將上述磁鐵(87F、87M)配置呈相位錯開狀態。
[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至4項中任一項之電動馬達,其中,上述固定轉子(42)與上述可動轉子(43)係形成同一尺寸;依在上述可動轉子(43)最接近上述固定轉子(42)的初期狀態下,由上述固定轉子(42)與上述可動轉子(43)構成的上述轉子(41),呈配置於沿上述定子(40)軸線的寬度內之方式,形成上述固定轉子(42)與上述可動轉子(43)。
[6]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至4項中任一項之電動馬達,其中,上述可動轉子(43)係形成沿其軸線的長度,較小於沿上述固定轉子(42)軸線的長度;依在上述可動轉子(43)最接近上述固定轉子(42)的初期狀態下,由上述固定轉子(42)與上述可動轉子(43)構成的上述轉子(41),呈配置於沿上述定子(40)軸線的寬度內之方式,形成上述固定轉子(42)與上述可動轉子(43)。
[7]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至4項中任一項之電動馬達,其中,在將上述固定轉子(42)所固定處的馬達軸(44)之旋轉動力傳動給被驅動構件(WR)的動力傳動裝置(33)、以及上述固定轉子(42)之間所配置的上述可動轉子(43),係由上述馬達軸(44)呈可滑動地支撐。
[8]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5項之電動馬達,其中,在將上述固定轉子(42)所被固定的馬達軸(44)之旋轉動力傳動給被驅動構件(WR)的動力傳動裝置(33)、以及上述固定轉子(42)之間所配置的上述可動轉子(43),係由上述馬達軸(44)呈可滑動地支撐。
[9]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項之電動馬達,其中,在將上述固定轉子(42)所被固定的馬達軸(44)之旋轉動力傳動給被驅動構件(WR)的動力傳動裝置(33)、以及上述固定轉子(42)之間所配置的上述可動轉子(43),係由上述馬達軸(44)呈可滑動地支撐。
[10]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1至4項中任一項之電動馬達,其中,上述可動轉子(43)的移動範圍係從上述定子(49)的中心軸線之正交方向觀之,設定呈上述可動轉子(43)重疊於該定子(40)其中一部分的範圍內。
[11]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5項之電動馬達,其中,上述可動轉子(43)的移動範圍係從上述定子(49)的中心軸線之正交方向觀之,設定呈上述可動轉子(43)重疊於該定子(40)其中一部分的範圍內。
[12]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6項之電動馬達,其中,上述可動轉子(43)的移動範圍係從上述定子(49)的中心軸線之正交方向觀之,設定呈上述可動轉子(43)重疊於該定子(40)其中一部分的範圍內。
[13]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7項之電動馬達,其中,上述可動轉子(43)的移動範圍係從上述定子(49)的中心軸線之正交方向觀之,設定呈上述可動轉子(43)重疊於該定子(40)其中一部分的範圍內。
[14]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8項之電動馬達,其中,上述可動轉子(43)的移動範圍係從上述定子(49)的中心軸線之正交方向觀之,設定呈上述可動轉子(43)重疊於該定子(40)其中一部分的範圍內。
[15] 如申請專利範圍第9項之電動馬達,其中,上述可動轉子(43)的移動範圍係從上述定子(49)的中心軸線之正交方向觀之,設定呈上述可動轉子(43)重疊於該定子(40)其中一部分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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